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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国强律师 吴国强律师,执业证号1510120131829106,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75101170212,现为四川高扬(郫都)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。成都市郫都区2019年度“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”先进个人,成都市郫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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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吴国强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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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合同怎样确定法院管辖

一、涉外合同如何确定法院管辖

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规定: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,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,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,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,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,可以由合同签订地、合同履行地、诉讼标的物所在地、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、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二、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原则

1、属地管辖权原则,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、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。具体说,在涉外民事诉讼中,诉讼当事人的住所、或其财产、或诉讼标的物、或产生争执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,如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,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。在这个原则中,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,这就是"以原就被"的原则。

2、属人管辖权原则,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。目前,大部分实行属地管辖权原则的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公民的利益,也开始以属人原则作为补充:凡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本国人,其中一方居住在本国国内,本国法院可以藉此主张管辖权;在实行属人管辖权原则的国家,对于诉讼标的物在本国境内的案件,也开始行使管辖权。

3、实际控制管辖权原则,主要是指英、美等国以"实际控制"或称"有效控制"作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。

三、涉外劳务合同应记录内容有哪些

1、劳务人员基本情况:性别、出生年月、籍贯、住址、联系电话;

2、雇主的义务和责任:为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、居留许可等手续,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、提供住宿、膳食的手续等等;

3、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: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、遵守社会公德、不消极怠工、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等;

4、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时间;

5、工资待遇、津贴、补助;

6、劳动保护、劳工人身保险,工作、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;

7、外劳人员休假的安排:一般合同期在一年以上者,可享受一定时间的探亲假期,在假期内,雇主只付工资不付津贴;

8、对各种原因导致中断合同的处理方法;

9、违约赔偿;

10、纠纷的解决:在合同中要注明在劳务纠纷发生后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,如约定某一具体的仲裁机构仲裁和适用的法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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